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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師評鑑推動聯盟新聞稿】

  如果老師不敢接受評量,玩假的,學生幹嘛要考試?

  教師評鑑入法綁考績  家長號召422包圍教育部

    2014.04.22(二)

發稿單位「教師評鑑推動聯盟」/新聞聯絡人/聯絡方式:

(一)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0911-109-888

(二)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 0933-820-939

 (三)臺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理事長林玲華0933-876-052 


「教師評鑑推動聯盟」選擇在422國際地球日,發動改善臺灣教育環境的行動!今天(4月22日)上午10點包圍教育部,訴求「保護好老師,考核要落實,要求評鑑綁考績」。同時,修法也應明列教評會以及考核會要重組,增加家長代表比例,「七朵花事件」就是代表性事件,這些不適任或是不認真的老師在媒體爆料前,師師相護,年年考核都是甲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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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親子天下》雜誌2010、2012年進行縣市教育力調查結果,歸納影響縣市教育力的關鍵,不只是預算和資源,而是教師,21萬中小學教師需要評鑑,教師成績考核時,各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的成員完全沒有家長,全數都是教師和校內行政人員,衍生教師吃大鍋飯,缺乏競爭力,可以肯定教師如沒有評鑑的壓力,想要提升整體的教育品質,十分困難。

教師評鑑推動聯盟共有全國家長團體聯盟、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、臺灣赤子心等全國教育團體組成,成員絕大多數都是家長,該聯盟指出,我們的期望很卑微,希望透過教師評鑑入法,並落實教師考核,以淘汰掉「濫竽充數」的教師,不過,教育部提送的版本教師評鑑卻與考績脫鉤,不是「教師評鑑推動聯盟」的共識。

依據教育部修法版本,服務未滿四年的老師,二年評鑑一次,其餘老師每四年評鑑一次。四年才一次,但是教育部版本主張評鑑結果「不作為教師成績考核、續聘與否之依據。」

簡單來說,每四年才一次的教師評鑑,評出來的結果,教師專業不足,敬業態度不佳,進修時數太低、家長密集投訴、學生學習成效落後……仍然考績甲等,並晉級加薪領獎金。

評鑑結果與考績脫鉤,評鑑費用天價,浪費公帑,又得不到實質的效果,荒謬政策,莫此為甚。 

如果立院本會期通過這樣的法案,不認真的教師更可有恃無恐的「擺爛」下去,再怎麼混都可以考績「年年甲等」,退休之後還可以讓國家養他一輩子,國家的錢,就是納稅人的血汗錢,全民都不能容忍下去! 

教改20年來,讓中小教師待遇,越來越好。課稅再讓導師費提高至每月3,000元。例如,國小教師一個禮拜16節課,每節40分鐘,一週640分鐘的授課時數,平均一天大約120分鐘;寒暑假二個月又三星期不上班照領薪水,難道這樣的授課時數,還不夠好?當其他勞工起薪22K,教師起薪多一倍,薪資難道不是好到令其他勞工羨慕嗎? 

最重要的是,我們絕對尊重勞工,不解的是,既然老師組工會已經變成勞工,勞工就是勞工,不是一切該依據勞工法令嗎?

因為成立工會,教師工會透過團體協商對「資方—校長」大開條件,連維護學生安全的交通導護、假日帶學生比賽、假日參加教育新政策的研習……等,一律以「與教學無關」而拒絕或要求協商。

我們看到的「現況」是,教師具有專業人員的「自由與自主」,卻無法源依據,不用評鑑,卻不必接受顧客檢驗。醫生看不好我的病,我可以「隨時」換醫生看,學生對老師的教學品質不滿意,能夠換老師嗎? 

同樣在中小學校園現場服務的護理師與營養師,六年內要有180小時的進修時數,都是「公餘」、「自費」,才能夠「換證」繼續執業。老師呢?沒有進修時數最低規定、更沒有換證的壓力,說得過去嗎?

教師有公務人員的保障和福利,卻不須簽到退、寒暑不上班還可薪水照領,還可以「勞工選老闆」、「勞工選同事」、「考核由勞工們自己決定」,對照官僚體系,層層節制,教師打著「專業自主」的旗子,誰管?羨煞多少公務員!

我們看到的是:臺灣的教師囊括「專業人員、公務人員、勞工」的所有「好處」,卻不受到「規範」。

當年410教改運動就主張提升教育品質,等了20年,好不容易有教師評鑑可以參考,教育部還送出如此修法版本,身為家長的你,認同嗎?「如果老師自己不敢接受評量,玩假的,那學生幹嘛要考試?」

教育應以「學生為中心」,而非將「教師的權利」擺第一,教師評鑑推動聯盟重申,「教師評鑑入法綁考績」的5項主張:

1.何領國家薪水的人,都應該受到全民的監督,老師也不例外。 

2.教師評鑑結果,應作為教師成績考核、或續聘與否之依據。

3.教育經費的問題在分配,不在多寡,透過評鑑才能避免「惡幣逐良幣」。

4.透過評鑑才能把處理「不認真和「不適任的正式老師,讓認真優秀的代理和鐘點老師,有成為正式老師的機會。

5.反輔選啟動,淘汰不支持孩子立場的立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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